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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选2023年全校“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五四红旗团总支(团支部)”的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3-03-14 11:14:54来源: 阅读数:

    各二级团组织:

    全校“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总支(团支部)”是共青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授予全校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规范开展评选表彰工作,现就2023年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五四红旗团总支(团支部)”推选工作提示如下:

    一、推选原则

    1.突出政治标准。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申报对象必须在政治上绝对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在关键时刻靠得住,能够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坚决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到聚焦主责主业的实效上,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团的成果上。

    2.坚持结果导向。申报对象应当是在团的建设和工作中有具体行动、有明显成效、有特色亮点。既要看日常表现,更要看关键时刻是否能够冲锋在前、表现突出,要重点考察在党团活动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情况。

    二、推选对象的资格条件

    1.全校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规范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2.全校优秀共青团员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觉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板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3年3月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得低于20小时。年满18岁以上的原则上应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3.全校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积极组织各类社团开展活动,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全年开展密切联系青年工作不少于60天。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4)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率先垂范,表现突出,经受住考验。

    (5)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参加“学党史”主题教育活动,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四风”、祛除“四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截至2023年3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6个月。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三、申报名额

    校团委参照各单位上报的团组织和团员统计数量,结合2022年度工作考核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名额见附表。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所分配名额进行申报。

    四、组织申报及有关要求

    1.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团组织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初步推报候选人选(单位)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等有关方面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在此基础上确定推报人选(单位),并在人选(单位)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

    2.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各团总支要落实表彰先进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推动组织内建立评选表彰体系,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需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各团组织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事迹材料,于3月24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名单汇总表、申报事迹材料、公示无异议的证明材料原件(附电子版)报校团委。申报材料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星月

    电子邮箱:hbzyjsxyt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