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职院青字〔2017〕4号
关于同意成立孝心护理协会的批复
孝心护理协会:
报来《关于要求成立孝心护理协会的申请》收悉。根据校团委《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符合社团登记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同意成立孝心护理协会,考察期一年,由护理学院团总支协助管理。第一届会长由郑颖担任。
协会成立后,应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及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条例,自觉接受校团委以及校团委社团部的指导和监督。要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为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建设全国优质高职院校做出贡献。
共青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O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成立 孝心护理协会 批复 .
共青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2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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