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职院发〔2017〕39号
关于开展“学工比育人”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思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服务管理工作,强化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经学校研究,定于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月26日在全校开展“学工比育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杨立明
副组长:沈建林 谭之平
成 员:何玉初 邹雪萍 鲁若曦 程 思 高万学 程曙文
张银平 李弘华 熊世明 罗安文 黄金荣 孙 超
许 杰 郭自鹏 高想清 雷天晓 钟汉楚
二、活动内容
1、辅导员班主任业务培训。
2、“学工比育人”评优活动。
三、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12日—2018年1月26日
四、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九大”精神,有较高的理论和政治素养。
2、热爱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业务熟练,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和实践中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并取得较为突出的理论或实践成果。
4、全面关心学生成长,能够深入班级、深入寝室、深入学生,班风学风好,学生无重大违纪现象,班级信息渠道畅通,能够随时掌握和了解学生思想和动向,在学生满意度问卷评价中效果很好,是学生公认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
5、严格落实学校“二二三”制度,在节假日、放假前后等学生教育管理的重点时段经常到学生宿舍与学生交心谈心,了解学生诉求,帮助学生解决具体问题。班级管理名列前茅。
6、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具有亲和力、说服力和感召力,工作方法科学、工作成效突出,在全校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
7、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辅导员班主任业务培训并顺利结业,没有参加和没有结业的原则上不能够评优。
8、开展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研究,积极申报学生工作研究课题或提交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案例。
五、评优程序及名额分配
1、由各教学院部组织评审、公示,报学校审定。
2、此次“学工比育人”活动表彰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共58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教育与艺术学院2人,机电工程学院2人,医学院10人,财经学院2人,护理学院9人,信息技术学院5人,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1人,建筑技术学院2人,物流学院2人,美容学院1人,汽车学院2人,口腔医学院9人,师范学院4人,医学分院5人,学工部团委2人。
六、要求
1、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注重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2、各教学院推荐的先进个人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3、各教学院要以申报、表彰先进为契机,制定本单位的 “学工比育人”方案,大力开展创建评选活动,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促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4、在“学工比育人”活动期间,“二二三”制度不达标、有违纪和重大失误的,取消评审资格。
5、申报优秀班主任辅导员、政工干部的均应填写申报表。申报资料请于2018年1月25日前交学工部,逾期未报者视作放弃申报。
附: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班主任辅导员申报表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12日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印发 |
附件:
湖北职业技术院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申报表
单位: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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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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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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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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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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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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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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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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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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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思想政治教育 (班主任、辅导员)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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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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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部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